2012年4月14日 星期六

正比

寫 Blog 其中一件學到的事情,乃是賣相和包裝的重要性。

一直以來,我都覺得,新浪寫得比我要好的人多的是。巴哈寫得比我要好的人也是多的是。但寫 Blog 和面試一樣,並不是單純寫得好,有內容就可以過關,最起碼文章還要通過一些基本的要求,而這些可以說是我寫Blog 以來的準則和戒條。

其一的要求和條件,乃是排版和版面,字體等等,這是先於內容的。

排版也需要考慮到和版面的字體襯色,看起來是否舒服等等,切忌有那種花俏的,有個動漫人物在背景的底色。這是叫讀者眼痛,關掉網頁最快的藉口。

文學少年白底黑字,最為保守,也是最為易看、易明。這邊黑底白字,無疑看起來很辛苦,但我卻很喜歡這種設計,一直以來都有想過在文學少年這樣做,可惜這也會讓人看得很辛苦,所以還是免了。



其二的是內容長度。這也是先於內容。

看報章雜誌之類的文章,一般的文章長度,大概不過幾千字,下限是一千,上限大概是三四千字左右。

和雜誌文章一樣的是,寫 Blog 寫得太長,沒人會看完,故此任憑你寫得再多,也沒人會理會,瀏覽數也不會因此而正成比,遊戲規則就是那麼簡單。

我不會期待我的讀者,去看超過五千字的文章。儘管我偶然也會發這種長文,但一般內裡都會有顏色左配,如有需要也會有小標題。確保趕時間的人能看完。

長過八千字,或者是我自認為很長篇的,除非是小說類,或者是那名Blogger 的內容一直以來都令人很有得著,否則一律不看。

至於說那些隨便貼點維基、貼其他地方的資料什麼的,我寧可在文末附上鏈接,還要來得痛快,簡單,總好比你浪費了我一大堆莫名其妙的時間,去看閣下精心所寫,但一點也不需要的人物介紹。

另外,Youtube 鏈接、維基剪貼的所有內容、圖片,除了是用作排版,分隔文字外,別無其他用途。當然,這個大前提是閣下所寫的內容和這些資料無關(而就算有關,很多時候讀者——包括我在內——也不會去點開這些鏈接來看,畢竟我期待的是閣下的文字功力能說服沒聽過、沒看過這條片的我,形容出優點何在)

其三的是內容的大致方向。

雖則寫Blog 難免還是自High 居多,但假如你真的希望有讀者和你交流,建議還是將所有自爽的片段,留到最後。

小弟寫文是個經常自爽,經常毫無論據打一大堆廢話的人。但小弟還是會聰明得將所有的笑話,留到文末才開始爆發,算是讓讀者留下一些印象的一個小做法。

至於說,莫名其妙的 ACG 梗,捏她,笑點,同樣是建議別將其當成重點處理。Gimmicky 的文章可以吸引少量人,但長遠用得差,會失效。最佳的例子正正就是越來越少人看的『歡樂模式』系列。

最後是一點小勸告。

那就是,忘記所有你在上面看過的東西。

寫文章,沒有自我陶醉,沒有自我的世界,還算是一個有性格的 Blogger 嗎?

我想,風格這回事,可以打破上面一切的理論和邏輯。

一如大部分人所講,寫得最紅的Blogger,永遠都是最不精心計算,最漫不經心的一位。

因為我不是那種有這種天賦的魅力和吸引力的人,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,所以我才有這種能力,去構思出一篇這樣的感想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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